澳門青年買酒「零監管」

酗酒問題需及早預防
16/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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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問題需及早預防
酗酒問題需及早預防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前(14)日表示考慮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有社服機構團體對此表示,不少酗酒人士都是在青年時代就開始接觸酒精,有必要及早預防,鄰近地區對青少年接觸酒精已有一定法例規管,反觀澳門一直沒有相關法例,酒精類飲品青年輕而易舉就可以購買得到,呼籲社會關注相關問題。

有研究指出,青少年愈早接觸酒精,未來成癮的機會愈高。 (互聯網圖片)

愈早接觸酒精 愈容易成癮

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總幹事劉展瑞昨(15)日受訪時表示,有研究指出,青少年愈早接觸酒精,未來成癮的機會愈高。過往接觸不少酗酒個案,未成年就已經有飲酒習慣,甚至是「醉住咁上來」見輔導人員。另外,青年人年少氣盛,飲酒後容易與人發生口角或打鬥。他建議政府可參考鄰近地區,禁止任何商店或食店向未滿18歲人士售賣酒精,避免青少年太容易接觸得到。

有社服機構推出預防酗酒宣傳小冊子,呼籲社會關注相關問題。 (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提供)

劉展瑞稱,他所屬的團體今年收到幾十宗有關酗酒的諮詢,主要是酗酒者的親屬諮詢。他稱,酗酒者一般都是處於「懵懂期」,意識不到飲酒有問題。

而事實上依賴酒精除了對健康造成傷害,對家庭關係也有負面影響,甚至造成家暴等問題。加上一旦身體對酒精有依賴,麻木去戒酒會有一定的健康風險,必須等身體慢慢適應,故酗酒有必要在成癮前及早預防,應在青少年時期灌輸相關認知。

香港現有法例訂明,酒吧、餐廳等領有酒牌的場所,不准18歲以下人士飲用令人醺醉的酒類。更修例在今年11月底起,任何人不准以零售、郵購或網購形式向未成年者售酒。法例內「令人醺醉的酒類」定義,是含乙醇多於1.2%並適合或擬作為飲品飲用的酒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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