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直選議員區錦新,在3日被司法警察局控告,如不在10日內道歉就會被控誹謗罪。鑒於事件至今已近10日,今日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出席活動後被傳媒問及此事時,仍表示「暫不評論事件」,但直稱基本法25條規定,每個人都有起訴及被起訴之權利。
而有傳媒問到「政府控告議員會否不妥當?」黃司指出,政府是一個機構,基本法25條規定任何機構或人,在法津前都要平等,不能因種族、血統等原因被人剝奪權利,他更指出,這是澳門法律的基礎,也是澳門的核心價值。
然而,因現時10日「期限」已接近,司警究竟是告還是不告呢?黃少澤指出,現時司警局正研究案件,現時還未有結果,適時將告之市民,給大家一個回應。
(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