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被分別判處緩刑至兩年監禁不等。)
逃亡美國的內地商人郭文貴系列案於昨日(11日)開庭。因涉嫌賄賂外逃美國而被國際刑警發「紅色通緝令」追捕的內地商人郭文貴,其實際控制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政泉控股」)及高管強迫交易、挪用資金一案,周五(12日)在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政泉控股及5名被告郭漢橋、趙大建、單蔚良、楊英、呂濤均罪名成立,其分別依法判處緩刑至兩年監禁不等,其中對北京政泉控股以強迫交易罪判處罰款600億元人民幣(下同,約澳門幣700.69億元)。5名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判決書指,對凍結政泉控股持有近18億(約澳門幣21億元)方正證券股票的價值、扣除其投資支出60.9億元(約澳門幣71億元)後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對被挪用未歸還的資金16.38億元(約澳門幣19億元)繼續追繳,返還被害單位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編輯:林思穎)
(逃亡美國內地商人郭文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