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10月5日下午在政府總部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會上就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組織建設工作進行了討論,為將來開展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引。
崔世安在發言時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必須承擔的憲制責任。澳門特區於2009年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順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將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落實到本地立法。今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在全面準確履行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基礎上,更有效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進一步承擔憲制責任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入貫徹習近平主席「總體國家安全觀」重要思想,强化澳門特別行政區使命擔當的重大戰略部署。
對於未來工作,他建議以該委員會爲統籌,切實加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體制、機制、法制建設,不斷提升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整體水平;堅定政治立場,提高思想認識;要繼續加强全社會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