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正進行公眾諮詢,社會有意見能否公開電話監聽或通訊截取的統計資料的問題。司警表示,保安當局對於將來是否公開有關資料,及是否設立部門負責統計及公開通訊截取相關資料持開放態度,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理性討論。惟須注意的是,即使社會普遍支持公開有關資料或設立有關部門,根據澳門現行法律制度,公開資料不能違反司法保密的原則,也不能侵犯司法當局的法定權限,而且,由於公布有關資料應是為了監督執法的目的,因此,該部門亦應獨立於刑事警察部門,應設置在司法部門,當然,其設立及運作亦絕不可違反司法獨立的原則,且必須符合司法實踐及司法制度之相關規定。
司警強調,無論如何,新制度或規範的設立絕不能盲目,不能動搖及損害本澳現行的司法制度。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