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聯同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環境保護局,前(2)日下午到逸園用作安置格力犬的場地進行檢視,以確定各項設施符合要求。視察後,民署認為有關設施仍未符合要求,目前未具條件進行實地評估,決定取消於昨(3)日遷入部分格力犬的安排。
逸園計劃將路環瑪大肋納安老院旁的農地用作格力犬臨時安置中心,外界擔憂可能影響安老院院友的生活作息。民署原計劃昨日遷入首批100至200隻格力犬以進行實地評估,但前日民署與環境保護局等相關部門到場視察期間,環保局就場所的噪音及污染防治措施提供技術意見。民署認為有關場所設施仍然未符合要求。
民署昨日發出聲明指出,作為《動物保護法》的執行部門,民署在作出延長領回期前,已要求逸園須依法設置格力犬安置場所,尤其是環境衛生及噪音方面的要求,且須檢視符合要求後才會批准其領回格力犬。倘逸園未能於限期(本周六,10月6日)前依照相關權限部門的技術建議作出改善及領回有關格力犬,民署將按《動物保護法》進行檢控。
戴祖義:有兩手準備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昨日解釋,前日視察期間,其中一個權限部門認為場地的隔音措施未達要求,因此取消遷入首批格力犬的安排,強調現時一隻狗都未有運到該場所。他稱,就算臨時安置中心規格在限期前未能達標,而逸園亦沒有新方案,民署也會有兩手準備,會把狗隻放在狗場原址由政府繼續照顧,不會讓狗隻被遺棄。
戴祖義稱,民署會有兩手準備,若逸園方案仍未能通過,會把狗隻放在狗場原址由政府繼續照顧。(梁啟迪攝)
逾期未達標 每隻罰二至十萬元
現時逸園狗場仍有524隻格力犬,若本周六(6日)前臨時安置中心規格仍未達標,將按程序向逸園罰款每隻狗20,000至十萬澳門元,亦向逸園追討一定的照顧費用。
早前路環瑪大肋納安老院院友及家屬均表示,擔心讓格力犬遷入會受噪音及氣味所影響。戴祖義稱,考慮到各種原因,已與幾個權限部門商討並把意見轉達逸園,由逸園在優化過程中逐一落實。而政府亦會在狗場進行重新規劃前處理好格力犬,他指海外領養是其中比較好的方案。
瑪大肋納安老院旁的臨時安置中心貨櫃屋,被層層布料遮蓋,似是簡單的隔音裝置。(瑪大肋納安老院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