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法》昨日(27日)起展開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就今日在報章上有議員指司警用非法監聽手段破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下午出席活動時指對有關言論感到震驚和遺憾;又批評議員信口開河、滿口雌黃和不顧事實,並指從他言論的角度來說是構成誹謗罪。
就有傳媒傳問到《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時,黃少澤在訪問期間主動提到,有議員在今日 (28日)的某報章中指司警數年前處理一名居民企圖到司警局自焚案,是超越法律監聽才會事前得悉,涉事人到場時司警已手持滅火筒嚴陣以待。黃少澤澄清嫌疑人在事前廣泛通知傳媒,前往司警局途中又不斷叫囂,早有傳媒及市民向司警查詢。他又強調若議員要靠這種方式攻擊警方履行職責,是澳門市民的悲哀。
黃少澤又重申諮詢文本的監聽申請和審批非常嚴格,又舉例鄰近地區容許警方獲批前48小時可緊急監聽,以及到懷疑犯罪現場安裝監聽器,他都不寫入文本,以免引起社會恐慌。(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