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法律的是,我能成為促成公平正義的一分子」,1993年電影《費城故事》中的這句台詞,道盡了法律工作者的使命與初衷,對法律的執行者而言是如此,對法律的制定者而言更是如此,一項法律的制定、修改,乃至宣傳普及,不但牽動整體社會的有序運作,也塑造了整體社會的價值觀、決定了社會發展的前路。法律工作既是使命也是修行,需要法律工作者「時時勤拂拭」。
本澳作為「一國兩制」方針下的特別行政區,法律工作更形複雜艱鉅。從葡萄牙法律到融合中國法律的方向性轉折,需要與內地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相互學習、銜接。回歸祖國19年來,本澳在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等方面都產生重大轉變,本澳的法律工作既要符合時代進步的需求,也需要兼顧城市發展、區域發展的使命,從而走出一條自己的路。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日前接受本報專訪,一談本澳立法工作的歷程。
法務局局長 劉德學
本澳回歸祖國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令本澳法律發生方向性的轉變,澳門法律不再是葡國法律的延伸適用,而需要與內地法律、制度相互協調融合,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開創出符合澳門實情的法律制度。自2014年起獲委任為法務局局長的劉德學,本是立法會法律顧問,來自內地的他具有高水平的葡文閱讀能力。他指出,澳門本地的整套法律制度,是「一國兩制」的體現,除了全國性法律外,本地法律中有大部分是回歸前由澳葡政府所制定的,在不牴觸《基本法》的情況下轉為特區政府法律。
然而隨著時代變遷,現時澳門社會對於法律改革的訴求很強烈,許多聲音批評澳門法律停滯不前,難以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當中的原因很多。現有法律中很多法例是由澳葡政府延用過來,卻早已滯後於時代的發展。劉德學認為,出現緊張和矛盾,是可以理解,而從另一角度看,若法律制度過於複雜、太過超前,同樣會帶來不適應。
法務局積極開展普法活動,圖為去年6月法務局人員在菜農小學普法。 (法務局提供圖片)
集中統籌立法 優化統籌決策
特區政府於2016年提出建立「集中統籌立法機制」,並正式推行《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法務局作為特區政府專責的法務部門,希望透過該機制,優化立法工作的前期論證及決策階段,明確立法項目的啟動,以至整個法規草擬及制定的流程,確保立法提案在政策上的協調性和連貫性,技術上的科學性和嚴謹性,盡快消除法律不能適應社會的局面,對新出現的問題制定法律加以規管,對原有法律中不適應社會發展的內容進行更新。
劉德學稱,立法工作需時較長,亦希望公眾能夠理解,法律制度會深刻影響社會生活、影響人們的行為,所以需要經過反覆論證、凝聚社會共識,再經嚴謹的立法程序最終才能頒布。
法務局人員在粵華中學舉辦活動,宣導認識性犯罪。 (法務局提供圖片)
立法任務繁重 人力資源緊張
在這些年來的立法工作中,劉德學印象最深刻的包括《家暴法》、《動保法》、《物業管理法》、《消保法》等等,這些法律在制定時都存在一些爭議,對立法者的政策把控和技術水平要求很高,如何找到利益訴求的平衡點,是價值衡量和選擇的過程。他坦言,現時面對的立法任務十分繁重,法務局人力資源甚為緊張,而通曉中葡雙語並熟悉法律草擬的法律人員更加少之又少。雖然如此,各參與法律草擬的同事亦十分主動和努力,而對於各大法案的審議工作,乃至行政會審議、立法會審議及最後把關,該局的領導主管也會積極參與,亦會對表現優異的同事予以鼓勵,務求保持高昂的士氣,充分發揮團隊工作精神,為特區建設良好法治環境貢獻力量。
加強守法意識 構建法治社會
劉德學強調,民眾的守法意識,對形成法治社會十分重要。近年來當局加大力度進行普法工作,包括憲政法律和生活相關法律,希望以生動活潑的方式教育公眾,讓社會真正形成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理念。
劉德學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民眾的守法意識對形成法治社會非常重要。(陳駿騏攝)
根據法務局提供的統計資料,由2015年至今年8月,該局已完成草擬和提供技術意見的法律共102項、行政法規180項和立法建議書46份,當中包括《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海域管理綱要法》、《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修改〈刑法典〉》和《預算綱要法》等重大立法項目。目前,該局正跟進包括《民商事調解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民事訴訟法典》、檢討行政條件制度等20項法律,以及《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修改第16/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等19項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