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家暴習慣的43歲本地羅姓男子,本月17日凌晨時份在其位於黑沙環中街住處要求年約30歲的妻子發生性行為。妻子拒絕,該名躁底丈夫即時火遮眼發難,用一枝長約80厘米的金屬棒打傷妻子的頭部及手腳。妻子在工人陪同下求醫,最初因該名自2015年開始家暴打妻的丈夫承諾肯離婚,妻子於是向醫生隱瞞自己「不小心跌傷」;惟在昨(26)日妻子再向丈夫提出離婚要求時,丈夫隨即再度家暴,用家中膠櫈「擲」傷妻子,心灰意冷的妻子在社工建議下報警求助。司警昨晚拘捕涉案丈夫,他承認犯案,辯稱事發時使用一枝長約80厘米的電筒打傷妻子,事發後由於電筒已打爛,故已扔掉。司警現時已以傷人罪將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並已就事件通報社工局作出跟進。(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