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瑪大肋納安老院的院友和家屬上周四(20日)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特區政府介入,停止在安老院旁農地開展「臨時安置格力犬計劃」,以免對長者日常生活造成影響。
行政長官崔世安一行昨(25)日下午前往瑪大肋納安老院探望長者,面對面了解長者對於格力犬安置的擔心,並承諾不會讓格力犬安置場所,影響長者的正常生活。
行政長官一行到格力犬臨時安置場所進行實地考察。(特首辦圖片)
行政長官一行下午3時多抵達瑪大肋納安老院,面對面與長者和家屬交談,聽取院舍葉修女和同事反映長者對相鄰格力犬安置場所的意見和憂慮,包括格力犬搬來後的噪音影響作息和環境衛生問題。
行政長官崔世安面對面與長者交流,承諾不會讓格力犬安置,影響長者的日常生活。 (特首辦圖片)
行政長官表示,收到院舍和長者的信函,因此特意來探望。他指出,長者最重要是可以在熟悉的環境安享晚年,該院舍具備很好的環境,特區政府承諾,會盡力保護和照顧長者,不會讓逸園的格力犬安置場所可能造成的噪音和環境衛生問題,影響長者們的正常生活作息。根據民署的報告,該署和環保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會依法行使職權,加強監管,倘發現或收到舉報格力犬安置場所存在違規的情況,定會依法處理和執罰。
安老院長者擔心數百隻格力犬搬到鄰近的農地後,會帶來噪音和衛生等問題。 (資料圖片)
格力犬安置責任 不應由社會承擔
同行的主責協調逸園處理格力犬安置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亦分別向安老院的修女解說,作為飼主的逸園,有義務及責任妥善安置格力犬,也必須依法為犬隻提供適當的飼養條件及合適的管理,這些責任不應由社會承擔,更不應以公共土地資源解決私人企業的問題。
行政長官一行昨日下午親訪瑪大肋納安老院,聽取院舍葉修女和同事,反映長者對相鄰格力犬安置場所的意見。 (特首辦圖片)
在院舍相鄰的是私人地段,當局會依法對逸園提出的建設申請進行審批。民署作為《動物保護法》的執行部門,定會監察和督促逸園履行犬隻飼主的責任,並將嚴格按照《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執罰。民署也會督促逸園與院舍和長者家屬溝通。
逸園遷址 一改再改
逸園早於2016年已知悉須於今年7月20日期限前遷離原址,可惜有關計劃在過去幾個月內一拖再拖。早前,民署按照《動保法》給予逸園七個工作日,在7月31日前領回格力犬;其後逸園聲稱以11個私人物業作為格力犬的安置場所為由,再次要求延期60日;本周六(29日)本應為逸園領回格力犬的最後期限,但考慮到「山竹」影響,再次容許逸園延期至下月6日。日復一日,究竟何時,逸園才能完成飼主的責任,將所有的格力犬領回並妥善安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