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原須在本月29日或以前,領回狗場內的530多隻格力犬,民政總署今日(24日)到安置格力犬場所巡查及檢視,惟仍有部份設施因受颱風影響未能趕及完成,以符合相關權限部門技術意見,故應逸園要求,民署同意延長逸園領回格力犬的日期多7天,至10月6日。
就逸園早前提出在路環一幅農用地安置所有格力犬的方案,民署經評估分析後,認為有關地點的面積較大,能集中照顧及管理,對保護動物有利,而按照逸園提供的資料,有關土地的使用已獲業主同意,且獲土地工務運輸局不持反對意見的前提下,故民署早前接受逸園安置格力犬的方案,並延長領回期多60天至9月29日,並要求須在領回前進行檢視。
民署強調,逸園作為飼主,有義務及有責任妥善安置格力犬,尤其必須依法為犬隻提供適當的飼養條件及作出合適的管理,有關責任不應由社會承擔,更不應以公共土地資源去解決私人問題。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