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也賣炸雞?

韓「LV炸雞店」挨告
20/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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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LV炸雞店」挨告

國一間炸雞店的店名因為極似法國時裝品牌路易威登(LV)的名字而被控侵權,店主被指未有遵從禁令,於周二遭韓國法院判

賠償1,450萬韓圜(約澳門幣十萬元)。該炸雞店店名為「Louis Vuiton Dak」,與LV全名十分相似。「tongdak」在韓語中為全隻雞的意思。除了店名相似外,就連店內的餐巾盒及外賣盒也有類似LV的標誌。店方後來改店名為「chaLouisvui tondak」,但法庭和LV都不接受。法院更直指拼法有變,但讀起來幾乎一樣,因而判處罰款。(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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