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備受內地民眾關注,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21日)上午,罪犯莫煥晶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去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藍色錢江高檔社區18樓一住戶家中發生大火,女主人朱小貞及其三個孩子不幸葬身火海。經查證,公安機關認定是人為放火刑事案件,該戶保姆莫煥晶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今年2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莫煥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今年6月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