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押店業爆出席捲客人3,500萬元(港幣,下同)存款的驚人案件,16名本澳苦主日前向司警報案,指他們自2007年至今年2月止,在新口岸三至四間押店存入款項,每月可獲百分之一利息(100元可獲一元利息計),眾人九年間滾存達3,500萬元,但自今年2月後,再也收不到利息,近日更發現存款押店全數關閉,兩名東主消失人海,苦主們一生積蓄,可能血本無歸!
這是繼「多金事件」後,又一極具爭議的民間「融資」活動;有消息指,由於以往賭收理想,押店以高息誘客亦不愁生意,但自本澳賭收大幅下滑後,押店生意大受影響,不排除有人因此「托水龍」,事件已敲響了「融資」活動的警鐘。
本澳全盛時期押店多達140間,押店經營項目多樣,原來還有存款、派息等特別「融資」服務。(梁佩茵攝)
本澳押店是賭場伴生的一門獨特生意,全盛時期,本澳共有押店140多間,押店不單接受客人典當財物,還經營銷售及套現等服務,2013年以前,賭場生意興旺至極,政府賭收月月「滿瀉」,押店生意同樣做不勝做,有押店為求吸納更多現金周轉,遂私下經營存款服務,以每月百分之一利息吸引客人存款,以存款10萬元計算,一年可收取12,000元高息,利潤驚人。
但好景不常,司警本月16至18日,先後接到16名本澳市民報案,表示其存款的兩名押店負責人「走佬」,兩人位於新口岸的三至四間押店,亦全部關閉。
司警發言人譚永強指出,涉案押店有否觸犯本澳金融法規,有待進一步調查。(梁佩茵攝)
最大苦主損失1,400萬元
司警綜合眾多苦主資料後得悉,兩名押店負責人自2007年起,以月息百分之一的豐厚利息吸引客人存款,16名市民遂將押店當銀行般把存款投進押店滾存,最少存款的一人已滾存至10萬元,最多那人則高達1,400 萬元。
苦主們向司警表示,存款多年每月都能收到利息,即使自2013年賭收大幅下滑後,利息亦沒有中斷,所以不擔心出事,詎料自今年2月始,眾人均收不到利息,初時還以為押店負責人一時周轉不靈,遂沒有發作。
東主「走佬」兼閂鋪
但眾人兩個月後同樣收不到利息,直接往押店理論,竟發現相關押店全數關閉,兩名押店東主亦消失人海,慌亂下只得報警求助,初步計算,16人共涉及3,577萬元巨款,司警以詐騙罪立案,現追緝兩名涉及人士歸案。
司警發言人又稱,涉及押店是否觸犯本澳金融法規,有待進一步調查,若言屬實,會與金融管理局協調跟進事宜,有進一步消息會再另行公布。
私下收受存款或違法 最高刑罰兩年徒刑
據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澳金融機構收受存款、發放利息等,都需要經過金融管理局批准,案中的押店涉嫌私下吸納市民存款,可能已觸犯相關金融管理法規。
根據《澳門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121條規定,未經許可而從事接受公眾存款或其他應償還款項業務之人士,不論有否訂立利息,以及不論以自己名義或為他人從事者,一經定罪,可被判處兩年以下徒刑。
押店業是賭場伴生的一門獨特行業,賭業興旺,押店業同樣水漲船高。(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