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住宅土地證規模性到期

傳高價續期引恐慌
20/04/2016
14468
收藏
分享
傳高價續期引恐慌
傳高價續期引恐慌
傳高價續期引恐慌
傳高價續期引恐慌

浙江省溫州市一批二手房土地使用權到期,民眾需要按照房屋價格的三分一繳費續期才能進行房產交易。

這一消息在全國引起熱烈討論,不少網民抱怨,花畢生積蓄買樓,原來「所有房東都只是長期租戶」。事件已引起國土資源部的重視。國土資源部已要求浙江省溫州市及時上報情況。《人民日報》昨日亦發表評論文章稱,對於土地使用權到期的解答「宜早不宜遲」,相關部門的當務之急是如何盡快給出回應、化解群眾憂慮。

浙江省溫州市一批二手房土地使用權到期,民眾需要按照房屋價格的三分一繳費續期才能進行房產交易。(CFP圖片)

據《溫州日報》報道,溫州一位購房者上個月購買一套總價65.8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二手房,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被官方告知,這套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20年,現已到期,需要繳納費用延長土地使用期限、獲得新的土地證,才能完成交易,這筆費用大概需要30萬元。

針對這一報道,浙江溫州國土資源局官員張少清介紹,1990年5月,國務院頒布《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開始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實行有償出讓;該《條例》規定,居住用地出讓年限最高為70年。90年代初期,溫州市區在辦理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時,為了順利推進,在不超過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檔,由受讓方自行選擇年限,並交納相應金額。根據溫州市國土資源部門初步逐一調查,溫州市主城區範圍內20年期限土地使用證到明年底到期的有600多宗,到2019年底到期的有1,700多宗。

在內地,城市的房屋產權包含兩部分,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權則有20年到70年不等的期限。( CFP圖片)

溫州國土局:將積極反映

不過,溫州市國土資源部門有關負責人澄清,「截至目前,還沒一例續期成功辦出,為盡快解決,方案正在研討中,目前尚未確定」。有關負責人透露,有關情況已引起國土資源部的重視。國土資源部要求浙江省溫州市及時上報情況。前日,溫州市委、市政府已專題聽取工作匯報。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已責成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報告相關情況。溫州國土局表示,首先將積極向上面反映,「這個制度需要頂層設計,我們突破不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很明確的答覆」。其次,溫州土地局正在研究作為溫州地方的普惠性政策及解決意見方案,目前已著手起草政策建議的初稿,近期會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後提交給上級,這個普惠性政策,「也要在法律框架範圍內制定」。

國土資源部要求浙江省溫州市,及時上報溫州部分房屋20 年土地使用證到期情況。 (CFP 圖片)

專家:自住可以不續期

在內地,城市的房屋產權包含兩部分,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權則有20 年到70 年不等的期限。居住用地的使用權大多為70年。針對土地使用權到期該如何處理,2007 年3 月通過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應該「自動續期」,但並未對續期年限以及是否有償續期、繳費標準等做出規定。

在國家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情況下,目前基層國土部門大多參照國有土地出讓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格,根據單位地價或折算出樓面地價,算出總的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有專家根據法律條文分析稱,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如果自用,則不用辦理續期,因為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國家無法拆除你的房子。但如果要轉讓、繼承,或者抵押房子,就需要辦理土地續期,給土地使用權續費。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