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長官批示,批准就港珠澳大橋(下稱大橋)港澳跨境出租車40個澳門配額(下稱配額)展開申請及分發程序。取得配額及有關陸路跨境客運准照的經營公司方可使用輕型客車、以預約形式提供往來澳門與香港之間的點對點客運服務,服務的起點站或終點站必須分別在香港及澳門境內且中途不可上落客;每一配額允許一台符合規格的輕型客車每天不限次數經大橋往來香港境內與澳門境內,但不可經大橋進出內地。
自即日起至本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正,交通事務局將按下列方式接受符合資格的公司申請,以分發上述配額:
1. 申請資格:
是次配額總數為40個,分為三個組別:第一組配額(12個)供符合資格的本澳陸路跨境客運公司申請,第二組配額(12個)供符合資格的本澳獲許可經營自行駕駛之機動車輛租賃業務的公司申請,第三組配額(16個)供符合資格的本澳持有旅行社准照的公司申請。
2. 提交申請:
《港珠澳大橋港澳跨境出租車澳門配額的申請及經營須知》及其申請意向表可於交通事務局網站www.dsat.gov.mo下載及查閱。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於限期內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或交通事務局(中華廣場)服務專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3樓)提交申請。
3. 申請結果:
申請結果將於10月5日公布;申請人可於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或交通事務局網站www.dsat.gov.mo查閱。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