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跟進閒置土地事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官員列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透露,113幅收回閒置土地中,有48幅可歸責承批人,其中23幅已展開司法程序,但僅得兩幅已進規劃利用階段,包括用作倉庫及擬興建政府辦公大樓。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繼續跟進閒置土地情況,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右二)及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右三)等列席會議。(梁佩茵攝)
何潤生昨日在會後引述政府代表稱,在48幅可歸責承批人的閒置土地中,已有23幅陸續展開司法程序,其中成功收回有兩幅,餘下九幅未宣告失效閒置土地,亦有七幅進入最後階段,未來可正式宣告失效。
他表示,至於65幅基於不可歸責承批人的原因,不被納入為未按時發展土地個案;其中有13幅正展開宣告失效程序土地,主要集中石排灣蝴蝶谷,16幅仍未利用土地主要集中南灣湖CD區,另有12 幅土地使用准照已發出。
政府代表在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承諾,今後將及時更新閒置土地資訊。 (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截圖)
及時更新閒置地資訊
他續稱,政府已明確表示,未來將續按《土地法》規定:「只要過咗批租期25年,或無按合同時間完成發展,政府會馬上宣告批給失效程序」,意味除上述113幅閒置土地外,政府將繼續跟進更多閒置土地,當局亦已及時更新閒置土地資訊,並上載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讓市民得知政府對土地利用的管理。
另外,會上有委員反映,有發展商未依批給合同,完成「特別負擔」項目,如興建大廈周邊接駁天橋,馬路等基建設施,小業主遲遲未能做分層登記,令小業主權益受損。
政府代表則回應稱,以往一直有制度針對「特別負擔」項目,如發展商要交保證金,其金額大於項目資金,但何潤生認為,政府過去未嚴格監管有關情況,以致出現漏洞,政府代表亦承認有改善空間,未來將加大力度規管,當發展商無履行要求時或沒收保證金,政府再自行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