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生與16歲男生「嘗禁果」

被母翻看手機通訊揭發
05/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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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母翻看手機通訊揭發

一名16歲男中學生與一名年僅13歲中學女生透過手機通訊軟件認識僅個半月,兩小無猜,暑假結束前偷嘗禁果,女學生母親翻查女兒手機通揭發,報警調查,司警前(3)日到男學生學校將其帶走調查,男學生承認明知對方「未夠秤」仍發生性行為。司警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將男學生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一經罪成,最高可判監禁十年。而涉事女學生經醫院檢驗後,證實並未懷孕,事件現時已通報教青局。

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指,涉案男學生和女學生就讀於北區兩間不同學校,今年7月中透過手機通訊軟件認識,其後發展為情侶。上月25日,男學生趁暑假期間及家中無人,將女學生帶返位於台山家中「偷嘗禁果」,在女學生自願情況下一對小情人發生性行為。

上月30日, 女學生母親翻查女兒手機時,發現女兒及男學生有多個親密曖昧的短訊來往,一再質問女兒下從而揭發事件,女兒將拍拖及偷嘗禁果和盤托出,其母親認為事態嚴重,當晚帶同女兒到司警局報案。

司警接報調查後,前日上午到位於北區一間學校,將正在上課的男中學生帶走調查。男學生承認犯案,又稱知道事發時對方只有13歲,涉嫌觸犯「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已被送交檢察院法辦。 (劉凱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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