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就讀於北區某學校的16歲本地男中學生,涉嫌在暑假期間性侵一名年僅13歲的女學生。女學生的母親日前知悉事件後報案,司警昨(3)日到男學生的學校將其帶走進行調查,男學生承認明知對方「未夠秤」之下仍發生性行為。司警昨日下午已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將男學生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一經罪成,最高可判監禁10年。而涉事女學生經醫院檢驗後,證實並未懷孕,事件現時已通報教青局。
案情指,涉案男學生與女學生就讀於不同學校,7月中兩人透過手機通訊軟件認識,其後發展為情侶關係。上月25日,男學生趁暑假期間及家中無人,將女學生帶到位於台山的家中「初嘗禁果」,在對方自願的情況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直至上月30日,女學生母親翻查女兒手機時,發現兩人親密曖昧的短訊內容後,質問女兒之下從而揭發事件,女學生母親當晚隨即帶同女兒到司警局報案。司警調查後,昨日上午到位於北區的一間學校,將正在上課的16歲男中學生帶走調查。男學生承認犯案,又稱知道事發時對方只有13歲,他涉嫌觸犯「對兒童之性侵犯罪」現時已被送交檢察院法辦。(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