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又有文保建築崩塌,究竟政府與文物業權人可以如何配合,共同為保存文物進行維修?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昨日受訪時稱,該類殘危樓宇建築物,就算它不是文物也好,工務局及文化局等相關部門都會通知業權人進行維修保養工作;若是文物的話,文化局會加大對其的巡查力度,如發現有問題甚至有潛在的危險,亦會通知業權人維修保養。
梁頌衍
亞婆井附近的「文保」建築內部殘舊不堪,文化局指兩年前已知會業權人維修。 (陳宇東攝)
但當建築物有即時危險,工務局要求清拆時,卻基於它屬文物又不可以清拆,業權人該如何是好?梁頌衍評論,一般情況下當局會先對建築物的安全程度進行評估,包括是否需要進行加固、支撑等,如真的不能保存,亦會將其拆掉,然後或再按文物的原圖則,進行重建回復工程。
下環、內港一帶是本澳磚木結構舊樓最集中區域,惟大部分處於殘危狀態。(陳宇東攝)
另外,就屬於歷史文物的建築物又是否可以申請有關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梁頌衍稱,根據《文遺法》中對於具價值的建築物,是可以向當局申請資助進行維修,業權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再經過文遺會審批,便可得到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