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今日 (1日)起接受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居民申請辦理居住證,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戶政處稱,截至中午12時,廣東已受理1,061份申請。
廣東省內有386個受理點可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其中珠海設有30多個受理點,今明兩日不休息,受理申請。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出入境證件、近期照片,以及在內地居住半年的證明文件,並到就近居住地所屬受理點免費申請居住證。未滿16歲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請,20個工作日即可領證,居住證有效期五年,期滿可換領新證。
持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義務教育、就業、衞生、文化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涉及其他方面的九項便利。(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