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外僱建築工人涉嫌酒後駕駛單車,引致交通意外及他人受傷。
涉嫌因酒後駕駛單車而觸犯兩項控罪的陳姓男子,50多歲,內地居民,職業外僱建築工人。治安警表示,8月29日上午7時45分接報高士德大馬路及高地烏街交界發生一宗交通意外,警員到場後發現意外涉及一輛單車和一輛電單車。
根據電單車的50歲本地男司機稱,事發時因駕駛單車的陳某沒有按路口的「STOP」符號停車和讓先,導致其電單車因閃避失控自炒,連人帶車倒地,最終手腳受輕傷,所以表示要追究相關責任。其後警員又發現駕駛單車的陳某身上有酒氣,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後,證實其血液酒精含量為每升1.78克,他亦承認踩單車前曾飲過酒。警方現時已以醉酒駕駛及過失傷人罪將陳某移送檢察院法辦。(編輯:譚素敏 賴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