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外僱建築工人涉嫌酒後駕駛單車,引致交通意外及他人受傷,現時已被治安警以醉駕及過失傷人兩項控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嫌因酒後駕駛單車而觸犯兩項控罪的男子姓陳,50多歲,內地居民,職業外僱建築工人。治安警表示,昨日(29日)上午7時45分接報高士德大馬路及高地烏街交界發生一宗交通意外,警員到場後發現意外涉及一輛單車和一輛電單車。根據電單車的50歲本地男司機稱,事發時因駕駛單車的陳某沒有按路口的「STOP」符號停車和讓先,導致其電單車因閃避失控自炒。電單車男司機手腳受輕傷,並表示要追究相關責任。其後警員又發現駕駛單車的陳某身上有酒氣,他亦承認踩單車前曾飲用酒精飲品。警方現時將涉案陳某移送法辦。(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