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孫鵬與狄鶯的18歲獨子、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交換學生孫安佐,因涉槍擊校園言論,以及藏有槍械和大量子彈,今年3月底被美國警方拘捕。案件周二(28日)於賓夕法尼亞州聯邦法院提堂,孫安佐在庭上承認全部控罪,放棄所有上訴權利,法官定於12月11日判刑,但辯方要求提前至兩個月內宣判,法官稱視情況配合,意味全案將結束。
法官詢問孫安佐,是否明白認罪的後果,包括今後不得再入境美國,孫安佐回答明白。法官同意發出司法遣送出境命令(judicial order of removal),並宣布12月11日召開宣判庭,而宣判前兩周須完成感化報告。孫安佐的辯護律師表示,希望加快後續程序,兩個月內能遣送孫安佐回台灣,法官指會視乎情況配合。
孫安佐被指控「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槍械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約澳門幣202萬元)。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