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澳約5,000名肢體傷殘人士而言,電動輪椅不啻是他們另外的兩條腿!電動輪椅突破一般輪椅迫不上巴士的桎梏,又不用別人幫忙推拖,於是愈來愈多傷殘人士在行人路或馬路上使用電動輪椅,自助出行重新接觸外間世界;但有本澳團體擔心,電動輪椅在馬路上行駛,容易發生事故,然而,電動輪椅駛在行人路上,又被警員告誡,指電動輪椅屬機動車輛,應在馬路上行駛?結果,電動輪椅變豬八戒照鏡子,兩邊不是人!
不說不知,本身是菜農子弟學校校長,又是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的王國英,由於右腳不良於行,幾年前決定以電動輪椅代步,發覺較開車方便得多;他又認為,當局應為電動輪椅訂立法例,那麼傷殘人士方便,警員執法亦不會為難,一舉兩得。
近年愈來愈多傷殘人士以至行動不便長者,選擇電動輪椅代替傳統手推輪椅。近期有意見反映電動輪椅在馬路上行駛,擔心發生事故,應加以規範。交通事務局昨日表示,按規定,不論機動或手推輪椅通行,等同行人通行,不可在車行道上通行。
本澳早前有輪椅漢駛上友誼大橋,事件引起輪椅人士出行艱難的議論。 (互聯網圖片)
傷殘及長者至愛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理事何國明昨日表示,電動輪椅愈發普及,近年不少傷殘人士及長者也轉用電動輪椅,擴大了他們的出行範圍及生活圈子。
但他認同交局指電動輪椅不可在馬路上通行的說法,認為因電動輪椅是輔助工具而非交通工具,沒有道路牌照,使用者也沒有駕駛執照,理論上沒有馬路使用權。
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理事何國明表示,不贊同在三條大橋上另闢專道供電動輪椅使用。 (資料圖片)
行人路人多路又窄
但何國明又指,澳門道路狹窄,不少行人路只有一米闊度,容易與行人產行「爭路」矛盾,加上部分路段無障礙設施不足,使用者往往需要走出馬路,造成一定危險性。他建議,當局在有條件時可盡量擴闊舊區的行人路,衡量各方利益後或可騰出部分車位改作行人路,亦在未來的規劃上多考慮增設無障礙設施。
不贊成輪椅上大橋
至於在三條跨海大橋中劃出專道,何國明認為不可行,因現時的橋面太窄,本身也沒有讓行人使用的規劃,加上大橋車速很高,其產生的氣流對行人及電動輪椅構成危險。但若未來新橋落成,預留專道他是支持的。
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英表示,相信電動輪椅在馬路行駛的個案非故意,而是涉及路面工程、行人路被阻塞及無障礙設施不足等情況導致,希望有關部門重視,同時希望社會各界體諒。他並認為,電動輪椅志在方便殘疾人士出行,不應加設考牌及登記機制,否則阻礙殘疾人士融入社會,但認同現時使用者增加,包括一些人會用於代步,社會應思考是否設立適當監管,包括駕駛員資格及行駛速度等。
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英稱,自己幾年前已用電動輪椅代步,方便又好使。 (袁金秀攝)
校長電動輪椅代步
王國英還透露,自己雖有駕照,但礙於泊車困難,加上右腿有些行動不便,三年多前便已用電動輪椅出行,覺得較開車方便得多。但他又稱,試過在行人路使用電動輪椅被警員警告,指電動輪椅屬機動車輛,應在馬路上行駛;奇怪的是,在馬路上使用時,又被交通警勸籲,電動輪椅要在行人路上使用。王國英認為,有關當局應訂立法例,規管電動輪椅,以免警員執法時無所適從。
電動輪椅或代步車漸普及 30度斜坡無難度 快過行路
電動輪椅愈益普及,有專售電動輪椅的商店負責人表示,電動輪椅及老人代步車店內均有出售,當中傷殘人士顧客佔大多數,約六至七成,亦有長者前來購買電動輪椅代步,據估計,目前全澳約200人使用電動輪椅或老人代步車。
店東又稱,電動輪椅或老人代步車的時速約為六公里至12公里,這類產品亦適合在行人路上使用,即使是30至40度的斜路亦能應付;他又指,本澳沒有專道供電動輪椅行駛,同時又車多路窄,所以在行人路上使用較合適。
鄰埠香港早前出現內地自由行旅客駛電動輪椅上高速公路的危險事件。(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