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28歲男子,今日(24日)懷疑因多手亂掉煙頭,燒毁樓下住客一把價值25元的掃把,樓下住客報警追究,司警將會對男子控以縱火罪並於明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今日上午10時,台山新城市第二街某大廈12樓單位花籠發生一宗懷疑縱火案。單位住客欲取掃把使用時,發現掃把上有燒焦的痕跡、灰燼及一個已熄滅的煙頭,懷疑有人棄置未熄的煙頭而燒毀其掃把,加上上述情況已非第一次發生,故報警處理。事件中,報案損失一把價值澳門幣25元的掃把。
經調查後,司警鎖定居於同一大廈14樓某單位的一名男子與本案有關。男子亦承認今日凌晨時分在睡房內先後吸食三支煙後,並隨手將未熄滅的煙蒂從窗口棄置到樓下,他表示因害怕被母親發現其吸煙,故一向也是隨手將未熄滅的煙頭從窗口掉落樓下。司警證實男子所吸食的香煙與現場所發現的煙頭牌子相同。
司警透露,案中嫌犯姓陳,男性,本澳居民,28歲,報稱音樂公司東主。現將控告嫌犯《刑法典》第264條(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並於明日早上移送檢察院偵訊。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