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自今日生效,房屋局至今已發出233個有效准照,包括60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173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臨時准照。
房屋局表示,按照法律,持牌企業主須編製及公布年度收支預算及上年度管理帳目。而有關寄存會議記錄或申請證明之事宜,申請人/管理機關可於齊備所需要件後到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辦理相關申請。房屋局也已重新編制私人樓宇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之相關資訊,並已上載網頁供市民查閱及下載。
另外,房屋局將於本周六(8月25日)下午3時在離島辦事處舉辦第2場工作坊,向曾修讀「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課程」之學員介紹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之流程、管理機關的組成、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訂立等;有意出席工作坊的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9 4875報名。房屋局也正於全澳18個公園或休憩區舉辦《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巡迴展覽,以加深市民對該法的認識。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