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研究室下午舉行《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布會。會上建議參照商品房興建置換房,受都市更新影響的人士,可按市價購買置換房,原「海一居」小業主則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價格購買,兩者分別大。
會上傳媒問及政府曾承諾原海一居小業主可按當年合約呎價,購買面積相若的置換房,而受都市更新影響人士則要以市價購買,做法會否不公。廉署行政申訴局局長林智龍回應指,海一居是特殊個案,小業主購買置換房和一般因受都市更新拆遷影響購買的情況有很大分別,受拆遷影響的業權人會取得按市價的一定補償,若置換房充足,可購買置換房。
林智龍續指,海一居樓花購買者沒有收過政府補償,置換房適用海一居個案,是政府出於善意原則,和改善其生活環境的原因出發,而以現時或未來市價向海一居小業主出售置換房,不少個案未必有能力負擔,因此政府朝著按原先合約價為基準出售置換房。
林智龍又透露,原海一居所處的黑沙環新填海區地段將用於展開都市更新的工作,政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展開前期研究工作。土地運輸工務局局長李燦烽亦補充,以現時情況來看該地段是有條件建設置換房及暫住房,或作其他的公共用途發展。(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