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截止昨(15)日共收到234份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及臨時准照申請,分別已審批並發出147宗臨時准照及55宗准照;另有兩宗臨時准照的申請不獲批准。房屋局提醒,有意於法律生效後繼續經營物管業務的企業主及早遞交申請。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自下周三(22日)開始生效,屆時未持有有效准照的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不可經營相關業務,否則將被科處澳門幣5萬元至50萬元罰款。
房屋局將於下周六(25日)下午3時在離島辦事處舉辦第2場工作坊;同時,房屋局亦正於全澳18個公園或休憩區舉辦《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巡迴展覽,藉以加深市民對該法的認識,並呼籲市民留意所聘請物管公司是否持牌。(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