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領袖金正恩的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在馬來西亞遇刺案,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已審理6個月,今日(16日)作出一審判決,檢方對兩名女被告段氏香(Doan Thi Huong)及艾莎(Siti Aisyah)的謀殺指控表證成立,將於下個月開庭就控罪進行辯護。
涉案的25歲印尼籍被告艾莎和28歲越南籍被告段氏香今早身穿避彈衣現身,由多名持槍警員押解出庭。承審法官拿督阿茲米用了兩小時宣讀判詞,指兩名女被告及另外4名朝鮮人的行為「經過仔細規劃」,從而「有系統地」殺害金正男,最後裁定段氏香及艾莎表證成立。兩被告將要在接下來數月作出申辯,一旦有罪將是死刑。
2017年2月13日早上,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準備登機時,段氏香及艾莎用沾有VX神經毒劑的手帕施襲,令金正男中毒身亡。兩人在同年3月1日被控謀殺,但堅稱自以為自己參演「惡作劇節目」,對毒劑毫不知情。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