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政府計劃將具項目組性質的「政策研究室」與現設於行政長官辦公室的「内地工作小組」合併,成立名為「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恆常部門,負責在公共政策及區域發展方面的研究、跟進及技術輔助工作。草案建議自今年9月1日起生效。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為澳門特區的公共部門,直接在行政長官領導下運作。將由一名局長領導、兩名副局長輔助,下設三廳六處。包括政策研究廳,下設政治法律處及經濟民生處;區域發展廳,下設協調發展處及交流合作處;綜合支援廳,下設行政財政處及宣傳推廣處。該局人員編制為120人,工作人員以原政策研究室及行政長官辦公室當中的「内地工作小組」人員為主。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