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日前維持中級法院判決,特區政府需重新計算競投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的7間公司標書得分。運輸基建辦公室今日發出新聞稿稱,政府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第175條的規定,以不執行之正當原因,不會執行終審法院相關判決。
運建辦表示,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目前已經完成超過9成,剩餘的僅是調整、測試及驗收工作,預計工程可在年底前完成。政府一向尊重法院的判決,然而鑑於有關工程已基本上完成,執行有關判決將嚴重損害公共利益。車廠作為氹仔線的核心,倘若現階段就未完成的少量部分作重新判給,除行政程序外,新承攬人安排團隊、機械及設備以及工作交接都需要時間,這將對工程完工及對氹仔線的系統安裝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