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8月1日通過《反性暴力暨性別暴力法草案》,將對在街頭或是公共交通設施內進行的性騷擾行為開罰。法案預計今年秋天開始實施,其中列舉的性騷擾行為包括吹口哨、性別歧視言語、冒犯性提問、尾隨他人、掀裙子以及偷拍裙底等,違反者可罰90歐元(約澳門幣840元)到750歐元(約澳門幣7,011元),對於累犯或情節嚴重者,罰金最高可達3,000歐元(約澳門幣28,050元)。
在法案通過前一周,法國巴黎街頭發生令人震驚憤怒的一幕。法國一名22歲女大學生拉蓋爾(Marie Laguerre)在一間露天咖啡廳外,遭到一名陌生男子言語性騷擾,拉蓋爾不堪忍受他的污言穢語,大聲說「閉嘴」。沒想到那名男子竟拿起旁邊桌上的煙灰缸,從遠處掟向拉蓋爾,甚至走過來狠狠用拳頭打拉蓋爾頭部。周圍客人被驚動,有人抄起椅子和男子理論。事後拉蓋爾將這段監視器畫面PO上網,在法國引起巨大迴響。許多人回應及分享她的貼文並貼上法國版MeToo標籤#BalanceTonPorc(揭發你的豬)。
不過,拉蓋爾8月4日接受法國電視台France 24採訪時直言,她認為國會立法制止街頭性騷擾的努力還不足夠,政府應投入更多資金和資源在推動性別教育和平權運動上,如此才能根治街頭性騷擾這一惡習。(編輯:赫瀟瀟、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