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旅遊絕佳時機,隨著自駕遊逐漸成為潮流,不少本澳市民都會到外地旅行,租車自駕遊,台灣、日本、東南亞以至歐洲國家,都是自駕遊熱門地,到外地自駕遊,正確投購保險非常重要,一旦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在一個人生路不熟地方,需要獲得即時援助與保障。
一名澳門青年,在台灣屏東當地租借電單車自駕遊,在墾丁駕駛途中不慎失控「自炒」翻倒,被緊隨而至兩名台灣女駕駛者所駕電單車撞倒受重傷,但因只投購普通旅遊保險,家人要自費租用醫療包機將傷者送回澳門山頂醫院救治,最終因傷重死亡,歷時五年,交通意外的訴訟已塵埃落定,但醫療事故方面則仍在糾纏。
澳生台灣自駕遊 車禍不幸離世
死者羅浩賢,2013年5月28日事發當年只有21歲,完成在台灣交流活動與數名朋友在屏東當地租借電單車自駕遊,途中不慎「自炒」,被緊隨而至兩名台灣女駕駛者所駕電單車撞倒受重傷,脾臟撕裂大量出血,被送往屏東安泰醫院急救,腦部大面積受損陷入昏迷,其父因「個仔始終都係澳門人,唔想佢客死異鄉」,在6月14日自費數十萬元僱用醫療專機將其送回澳門山頂醫院救治,在當年7月29日因多重器官衰竭不幸死亡。
羅浩賢當年與數名朋友在屏東當地租借電單車自駕遊。(受訪者提供)
羅浩賢父母受訪表示,台醫院有醫療失誤之嫌,故當年自費數十萬元,用醫療專機將兒子送回澳門救治。(李景鵬攝
羅浩賢的父母向本報記者稱,羅浩賢遠行前有購買旅遊保險,但內容不清楚,在他出事當天,家人已立即聯絡保險公司,羅母表示,對方有提供一些意見,但卻沒有金錢上支援,由於在台灣的醫療費用龐大,曾向保險公司要求先墊支醫療費用,不過對方卻以難以釐定車禍責任為由,不願支付,只表示可借出緊急賬戶供在澳門家屬作匯款支付醫療費用,整個醫療過程保險公司未有付出一分一毫,連運送羅浩賢回澳門的醫療專機高昂費用,亦是由家人支付。
羅浩賢車禍時戴著的眼鏡,現已成家人追憶的遺物。(李景鵬攝)
肇因判定依台法 保險索賠困難
羅浩賢離世後,其父母著手處理賠償,保險公司要求他們需在台入稟法院追討保險公司損失,才願意賠償。羅父認為保險公司的要求不合情理,豈有可能要求死者家屬代為追討公司損失,羅的父母曾向本澳消委會及金融管理局求助,但最終不果,後來在立法會議員高天賜與保險公司協商下達成共識,由羅的父母授權保險公司追討損失,但由於車禍發生後,羅的父母委託台灣律師訴訟,無奈民事、刑事均告敗訴,原因均以「前車摔倒在前為肇事原因」,所以後車剎車不及撞上前車的兩名女被告均被判無罪,保險公司亦無法得到賠償。
旅遊保險條文睇真啲 業界:全保多重保障
愈來愈多人選擇以自駕遊方式到外地旅遊,但如果不幸在自駕遊中發生意外,一般旅遊保險究竟能否提供足夠保障?澳門保險仲介行業協會會長曹錦泉(下圖)受訪表示,旅遊保險保費不高,但千萬別忽視當中條文,尤其是關於自駕遊方面的保險,並非所有旅遊保險都包含在內。另外,索償是保險公司責任,不應牽涉到受害人家屬,受害人亦無任何責任代保險公司追討任何東西,墊支醫療費用除非牽涉鉅額費用,否則借出賬戶作匯款用亦非異常程式。
曹錦泉指出,台灣是澳門人熱門自駕遊地區,尤其是台北以外未有地鐵網絡地區,加上台灣的自然景觀,吸引不少本澳人前往「自駕環島遊」,雖然現時大多旅遊保險都有包含自駕遊,但要注意自身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而駕駛的車種亦是駕照涵括在內。「即係你有私家車牌但去到當地要揸大巴,租車公司都唔租畀你啦。」曹錦泉補充。
曹錦泉又稱,除旅遊保險外,在當地租車對方亦會為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以保障車禍發生時需支付第三者的賠償,他建議可以購買「全保」,以防在當地不幸遇到意外亦多一重保障。
如果不幸在外地發生意外,曹錦泉叮囑千萬不要與對方私下解決,如果對方在事後追訴會「好長手尾」,應該先報警,然後再至電保險公司提供的緊急支援熱線,對方會提供意見,以策萬全。
家人質疑台醫療失當 病歷報告「錯漏百出」
羅浩賢的父母接受訪問時表示,羅浩賢的死是在台灣急救期間醫療失當造成,但因當時的「醫療鑑定報告」指符合醫療常規,指控以敗訴作結。
羅父稱,首先他質疑屏東安泰醫院在檢查羅浩賢傷勢後,由於車禍導致其脾臟破裂,醫院當時為羅進行微創手術,同時輸血,但治療完成後內出血情況未有改善,更出現休克情況,有延誤治療之嫌。另外,羅浩賢曾短暫甦醒,多次提及呼吸困難,但醫生拒絕接駁喉管幫助其呼吸。
羅母補充稱,「醫療鑑定報告」指羅浩賢(下圖中)曾患有蠶豆症、痛風及腹腔鏡膽囊切除等病史,但羅在山頂醫院離世後的解剖報告指出,羅並無痛風病史、而且體內有完整膽囊,明顯台灣的「醫鑑報告」與本澳解剖報告相違,質疑台灣衛生福利部的「醫鑑報告」為何如此錯漏百出。羅母指,曾經透過律師向台灣法院提交山頂醫院的解剖報告,但台灣「醫鑑會」卻稱未有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