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委員會昨日召開平常會議,文化局表示,初步建議分成五個區域保護荔枝碗船廠片區,並會在12月15日前完成評定程序,倘若被評定為文物將以上述方案進行保育,方案有利活化該區。
文化局建議分五個區域保護荔枝碗船廠片區。 (文化局圖片)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會後表示,文化局初步建議分成五個區域保護荔枝碗船廠片區,分別是完整保留現有三間保存完整的船廠和一間石灰廠(區域一)、其餘船廠按其特徵改造及活化、已拆卸船廠建議維持開敞空間特徵(區域二及三)、維持船廠對出約 40米的水體及現有的紅樹林(區域四)、緩衝區因應諮詢期的建議擴展至荔枝碗馬路山腳,並限制緩衝區的建築物高度不超過8.9米(區域五)。
穆欣欣
穆欣欣稱,會上委員均認同文化局的建議,也認同方案既可保育荔枝碗同時亦可活化該區。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指,當局會朝文評方向作規劃,上述保育方案是早前聽取「文遺會」委員對活化的意見後訂定,並會在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荔枝碗評定程序,倘若荔枝碗被評定為文物將以上述方案進行保育。她強調,當局沒有預設拆卸船廠的立場,船廠需否拆卸需經評估及按照《文遺法》第32條的要求。
梁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