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委員會召開平常會議。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會後表示,文化局初步建議分成5個區域保護荔枝碗船廠片區,分別完整保留現有3間保存完整的船廠和1間石灰廠、其餘船廠按其特徵改造及活化、已拆船廠建議維持開敞空間特徵、維持船廠對出約40米的水體及現有的紅樹林、緩衝區因應諮詢期的的建議擴展至荔枝碗馬路山腳,並限制建築物高度不超過8.9米。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當局傾向保育的方向作規劃,並會在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荔枝碗評定程序,倘若被評定為文物將以上述方案進行保育。她又指,當局沒有拆卸船廠的立場,船廠是否拆卸需經評估及按照文遺法的要求。(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