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稱:藥監局)周日(29日)表示,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海藥業)7月6日向藥監局報告,在用於出口的纈沙坦原料藥中,驗出微量NDMA雜質,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主動向社會披露了相關訊息。華海藥業在驗出該雜質後,立即暫停了所有纈沙坦原料藥國內外市場放行和發貨,並啟動主動召回措施,截至上周一(23日)已完成國內所有召回工作。
藥監局在得悉事件後,對該原料藥進行風險評估。根據數據推算NDMA的每天最大攝入限量為0.1μg,據上述限定值,對華海藥業進行風險排查,結果驗出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含NDMA雜質超出限值。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今日(30日)表示,就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華海藥業生產的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已要求醫療機構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