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維持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判決,裁定政府需重新計算七間競投公司的標書得分。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29)日討論輕軌相關議題。有與會嘉賓表示,輕軌車廠工程已完成八成,現時更改承建商,會對工程銜接造成影響,建議政府與新中標公司協商處理問題,把氹仔段明年通車視作首要目標。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昨日在論壇上表示,由於輕軌氹仔段工程已完成超過八成,終審法院的判決對2019年氹仔段通車的影響不大。若判給結果不是由中國建築繼續承建,政府可與計分勝出的公司協商處理事件。同時他認為氹仔段市民實際使用率不高,明年通車只能起標誌性作用。
至於輕軌預算是否需要「斬纜」?他稱,內地高鐵的興建成本平均每公里也不超過兩億元,澳門氹仔段每公里已接近12億元;而內地的軌道交通亦成熟,與港鐵對比未必無優勢,政府應交代為何會直接判給港鐵。
呼籲當局公開透明項目
離島社諮委陳冰冰在論壇上形容澳門輕軌工程似過山車,預算由30億不斷追加至164億仍未封頂,市民的心情是「一波刺激過一波」。她認為,政府應完善公共工程承攬合同的法律制度,將消極態度的公司列入黑名單,令市場趨向公平。市民對於追加預算的合理性存有很多質疑,政府應該更加公開透明,做到陽光政府。
有市民發言認為政府應更公開透明一切項目,「唔好日後再加預算先同市民講。」並應該加強監督及問責機制。亦有市民稱,在法院判決結果之前,政府應預計結果而準備幾手方案,直指官員不作為。
胡祖杰認同相關官員「無承擔」
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表示,當局也掌握不到輕軌工程的實際預算,認同官員「無承擔」的說法。另外,胡祖杰稱,評標委員會雖為上級委任,但是具有獨立性,上級無法干涉評標結果,終院判決證實內部評審員的認知理解與事實存在差異,政府應吸取教訓,重新審視評審準則,並在標書寫清楚。
承建商:監督最嚴 地位最低
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表示,可能市民對「百億工程」有誤解,在氹仔段的預算中,除去車廂等設備,土木建設其實只剩下30億元,在加上約5%的通脹,土木建設並非最貴的項目。在現存的土木建設項目中亦未見有追加費用情況。他續稱,在其他行業中未見過如此嚴格的監督系統,每星期開會討論,每次月會有報告,承建商每日都有支出,一定是最想盡快完成工程的一員,但往往承建商在整個架構中的地位是最低,可做的事情不多。他認為在工程管理模式上出問題,當中缺乏推動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