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MeToo 能走多遠
30/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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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MeToo 能走多遠
中國版MeToo 能走多遠

過去一周以來,內地多位藝文界、公益界、媒體界知名人士被爆料涉及性侵或性騷擾,從年初以來一度沉寂的中國版MeToo運動終於再次野火燎原。然而在這個曾經宣傳「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國度,MeToo運動遭遇到的困難比起其他地方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去年底今年初陸續爆出的校園性侵案,一直到最近的「公益人」與「文人」性侵案,輿論的焦點逐漸從校園中的權力不平衡,轉向整個社會權力規則下的常態性不平等。與美歐國家的MeToo運動不同,在中國,很少有公共知識分子站出來聲援舉報者,每一宗個案,總會有「公知」要求檢討被害人的作為,譬如「為甚麼不報警」、「當時爽了,現在又想敲詐」等等。在章文案中,章文的反駁聲明不斷強調舉報者的情史豐富,稱舉報者「男友眾多」、「經常參與酒局」等,典型的「蕩婦羞辱」。

這種邏輯卻恰恰反證了受害者總是沉默的原因。

據聯合國的研究報告統計,中國超過30%的女學生及成年女性,曾經遭受過性騷擾或性暴力,但當中選擇告訴別人的只有35%,即使說出來,得到諒解的比率也只有四分一,45%會受到家人責怪,選擇報警的只有7%。

MeToo運動涉及的去中心網絡指控,容易導致多數暴力,也是對MeToo運動常見的反駁。但是實際情況是,被曝光的人很多,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很少,過去一段時間被認定犯行的加害人,許多僅僅只是接受輕微處分,不但仍能留在同一領域,且繼續掌握著資源與權力。相比之下,舉報者面對的威脅比被舉報者要大得多,當初的網絡指控受到言論管制,反而是加害者辯駁聲明仍然留在網絡上。「冤案」未必出現,而舉報者已經面對種種「蕩婦羞辱」,何嘗不是多數暴力與輿論審判,如果加害者可以被容許不完美,又怎能要求舉報者必須完美呢?

MeToo運動討論的是最基本的人權問題,無論受害者是男性或女性,保障自己的身體不受到侵害,只是再普通不過的基本人權。這種「權利」卻容易受到其他各種「權力」的影響,男權就是當中最普遍的一種,加上其他諸如職場中的權力差異、話語權、上下級關係等等有形無形的權力壓迫,才是MeToo運動最核心的要旨。不論是大學教授、公共知識分子或是文人,這些人其實都不是權力位階中真正的上位者,只不過是在各自領域擁有話語權,向更弱勢的人實施侵犯。而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運動中,官方通報的落馬官員很大一部分都涉及性暴力,那麼在更高位階的體制內,又有多少類似的權力壓迫不斷地上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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