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維持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判決,裁定政府需重新計算七間競投公司的標書得分。《澳門論壇》早上討論輕軌議題,立法會議員梁孫旭表示,由於現時輕軌氹仔段已完成超過八成的工程,終審法院的判決對2019年氹仔段通車的影響不大。若判給結果不是由中國建築繼續承建,政府可與計分勝出的公司協商處理事件。但他認為氹仔段的實際使用率不高,2019年通車只能起標誌性作用。
至於輕軌預算是否需要斬纜?他稱,內地高鐵的興建成本平均每公里也不超過兩億,澳門氹仔段每公里已接近12億;而內地的軌道交通亦成熟,與港鐵對比未必無優勢,政府應交代為何會直接判給予港鐵。
有市民認為政府應更公開透明一切項目,「唔好日後再加預算先同市民講。」並應該加強監督及問責機制。亦有市民稱,在法院判決結果之前,政府應預計結果而準備幾手方案,直指官員不作為。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表示,政府自己也掌握不到輕軌工程的實際預算,認同官員「無承擔」的說法,認為應考慮判決結果與預計不一的情況。
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表示,可能市民對「百億工程」有誤解,在氹仔段的預算中,除去車箱等設備,土木建設其實只剩下30億,在加上約5%的通脹,土木建設並非最費的項目。在現存的土木建設項目中亦未見有追加費用情況。他續稱,在其他行業中未見過如此嚴格的監督系統,每星期開會討論,會月會有報告,承建商每日都有支出,一定是最想盡快完成工程的一員,但往往承建商在整個架構中的地位是最低的,可做的事情不多。他認為在工程管理模式上出問題,當中缺乏推動者的角色。(編輯:陳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