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轉戰意甲的C朗終於與西班牙稅局達成和解,以1,900萬歐元(約1.8億澳門元)罰款取代判監兩年,解決擾攘多時的逃稅糾紛。
C朗之前向檢察當局開價400至500萬歐元的罰款以求和解,但出手太低被拒絕,雙方角力多時後,C朗終於屈服,以1,900萬歐元解決此事,下季可以專心為新東家祖雲達斯作戰。
今次的和解條件亦包括判囚兩年,但根據西班牙的司法慣例,假如是初犯,非暴力案件中達兩年的刑期並不會執行,所以C朗毋懼牢獄之災。
曾五奪金球獎的C朗,被指過去幾年透過英屬處女群島與愛爾蘭的空殼公司來逃稅。(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