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未成年女生被揭發與未成年男生發生性關係事件,一名本澳女子日前向司法警察局報案,表示其就讀初一的女兒離家出走多日,音訊全無,就連學校也沒有她的消息,其後得知女兒剛開始拍拖,擔心會出事,於是報警。警方最終在疑犯家中尋獲事主,他承認多次與女學生進行性行為。
被捕疑犯姓黃(17歲),夜校學生,雖然疑犯未成年,但已超過16歲要負刑責年齡,故被控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已移交檢察院處理。女生13歲,初一學生,兩人為情侶關係。
案件發生上周五(8日),女生媽媽報案,稱女生離家已經三天,擔心會出現意外,警方於是透過女生的通話紀錄,於當日下午3時到達黃男位於台山巴波沙大馬路的家中,發現黃男及女生同在單位內。
黃男供稱,上月時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女生,隨後發展成情侶關係,又承認多次在自己家中與女生發生性行為,期間有使用安全套。但由於女生只得13歲,其母親表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