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從新學年開始,當局將調升現行學生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金額,並上調申請人家庭每月平均收入上限。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從新學年開始,低收入家庭學生津貼將加碼。(資料圖片)
修改後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包括幼兒、小學及中學教育階段,膳食津貼,一律由現時3,200元,調升至3,400元;而學習用品津貼,幼兒及小學由2,100元,調升至2,200元,中學則由2,700元,調升至2,900元。
在申請條件方面,調升申請人家庭每月人均入息上限(詳見下表),家庭總收入可扣減房屋開支,由每月最高扣2,000元,調升至2,430元,亦是有關批示實施以來首次調升。
《公報》同時刊登修改後的《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新學年開始,貸學金及獎學金每月金額,在澳門、內地、台灣大專院校就讀的申請者,發放金額將統一發放3,800元,香港、其他國家及地區則調升至5,800元;而住宿津貼金額上限,亦由2,250元,調升至2,350元。在申請條件方面,亦調升申請人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上限(詳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