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於今(26)日早上與經濟局開會跟進工商業發展基金的貸款、還款狀況及審批程序。經濟局局長戴建業在會後被傳媒追訪關於工商業發展基金分5次向非凡航空貸款逾兩億元事宜,他表示工商基金在當時考慮到非凡航空的特殊情況,是按照工商基金的宗旨8/2003行政法規第3條所指,凡符合有助經濟發展或穩定經濟的發展項目,對非凡航空提供支援。
有傳媒問到工商基金的審批權限最多每次只可批出50萬元資助,但為何對非凡航空卻可批出兩億元?戴建業解釋,工商基金的審批流程是按照工商基金的宗旨和法規以及依照政府管理的行政法規和行政程序制度,工商基金是符合法律的要求而提供援助。
戴建業強調,若超過工商基金作批給考慮的法定資助範圍以外的金額,均由監督實體作出審批,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