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接獲珠海市公安局線報,指有一個以內地人士為首的犯罪集團在本澳從事操縱賣淫活動。經深入調查後鎖定兩名男女身份,查悉他們居住在氹仔區某大廈的單位內。前日晚上八時,司警人員到上述單位進行監視,期間發現五名女子曾先後進出該單位,而其中四人離開該單位後,曾進入路氹某酒店不同的房間內一段時間並離去,及後返回該住所。
兩名主犯分別姓孟,男性,33歲,內地居民,無業;姓瀋,女性,31歲,內地居民,無業。兩人為情侶關係。
司警對酒店房內人士進行調查,四名男子均承認是嫖客,以港幣2,000至4,000的價錢獲得性交易。而在該住所內亦成功拘捕五名女子和兩名主犯。五名賣淫女子供稱由孟男安排住宿和性交易,並由瀋女帶到酒店進行性交易,每次可收取港幣1,000至2,000肉金。孟男承認犯案,並指主要透過「微信」程式拉客,但瀋女卻極力否認作案。初步調查該犯罪集團已運作一年時間。
司警以「犯罪集團罪」、「操縱賣淫罪」和「淫媒罪」對兩名主犯作出控訴,移送檢察院偵辦。(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