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24年又挨告

朴槿惠受賄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罪成
20/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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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受賄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罪成
朴槿惠受賄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罪成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當地時間周五(20日),對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以及違反選舉法兩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裁定她兩項控罪罪名成立,分別判囚六年和兩年有期徒刑,意味朴槿惠的刑期增至32年。

韓國國內大量媒體希望能直播此次判決,法院在綜合考慮公共利益等情況後,決定容許媒體現場直播。不過,被告朴槿惠並未出庭。

朴槿惠於4月6日因親信干政案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並判處罰款180億韓圜(約澳門幣1.32億元);檢方在該案二審終審判決中,要求判處她30年有期徒刑。親信干政案二審宣判將於8月24日舉行。

(編輯:林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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