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福特汽車(Ford)在1964年推出的Mustang跑車,中文一直譯作「野馬」。福特於2006年把這款車引入中國,卻開始引起侵權爭議。
早在1986年,中國公司四川野馬已為「野馬」註冊。在2016年,四川野馬提出訴訟,要求福特賠償1,000萬。經過兩年審理,在2018年,法庭裁決福特要賠償100萬,並且需在網站刊登道歉聲明。剛過去的7月5日,福特道歉,而四川野馬就在7月9日,非常體貼的發出諒解聲明 。
有內地網民認為,四川野馬的出品,一向抄襲不同汽車品牌,即使今次勝訴,大家談到野馬,依然會想到福特。四川野馬不如做好自己出品,好過做小動作吧。
(編輯:李聰 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