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油)澎湖油庫漏油、瞞報一年被揭發,當地環保局今日(19日)公布該廠內地下水檢測結果,證實污染仍超出管制標準3.3倍!
中油董事長戴謙(左)到澎湖縣政府道歉。
澎湖縣政府環保局立即公告廠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50萬新台幣(約澳門幣13.37萬元);漏油而隱瞞未通報的部分,違反《水污染防治法》28條最高罰款金額裁罰600萬元(約澳門幣160萬元)。
當地環保局指出,由於廠區內的監測井檢驗結果超標,環保局將把抽測範圍擴大一倍,到周邊住宅區及民用水井進行土壤及水質抽測,工務處列管的公設、私設水井亦在抽測範圍。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