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下午舉行會議。在私人規劃條件圖草案方面,位於約翰四世大馬路及殷皇子大馬路的莉娜大廈,其非工業用途的草案引起委員熱烈討論。委員利安豪、林翊捷、胡玉沛均認同大廈是澳門上世紀五十年代風格前衛的現代主義建築,希望文化局和文遺會關注建築物的價值。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局方曾對大廈作初步研究,未見到有條件要將大廈作為文物要求保留;但不能說局方已有充足研究,歡迎有補充資料。
李燦烽則補充,工務局現時尚未收到有關大廈的拆卸申請,強調局方要收到圖則才能批准任何建築物拆卸,因此認為短期內看不到建築物會「消失」的可能,相信有關人士或部門會有充足時間繼續對大廈深入研究;一旦被考慮評為文物,《文遺法》亦有條文可及時對大廈起保護作用。他認為因此可先通過草案,但建議在草案中加入條文,特別在修繕擴建方面,要盡量保留其建築風格。(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