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12)日一般性通過《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當中修訂增加娛樂場相關工作人員非執勤時不得進入娛樂場的內容,而春節首三日及具正當理由進入娛樂場的情況則不在此限。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政府近年注意到博彩業對博彩從業員的負面影響,根據社工局資料,最近數年登記的賭博失調人士中,「荷官」及「博彩業服務員」合共所佔的比例最高,有必要採取措施應對。
對於擔心被限制人認為會被標籤,梁維特稱,最重要是讓他們理解法案是要保護他們。 (李景鵬攝)
法案中列明,在娛樂場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以及獲轉批給人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在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領域、餐飲及清潔領域、保安領域任職及負責娛樂場監察的工作人員,不執行勤務時禁止進入娛樂場,而培訓或學術研究等目的、經博彩監察局局長批准的工作或社團活動則可被視為正當理由而不在此限。
議員梁孫旭(下圖)指出,有員工認為「禁足令」會令自己的職業被標籤,同時影響人身自由。他指明白員工擔憂,但亦認同政府希望保護博彩業服務員,他認為政策可能會對未染上賭癮的從業員會有阻嚇性,但未必能幫助賭博失調人士,建議政府應加強教育和宣傳。
梁維特稱,過往公務員也是禁止進入賭博場所,公務員了解到進入相關場所職責會受到限制,所以會接受安排,最重要是讓他們理解法案是要保護他們。